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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赔1万撞死赔11万 交强险医疗赔偿被指“不合理”

2012-03-27 05:49:16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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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昨天中原法院庭审的一起交通事故本来很普通,可是,因为伤者告肇事车主、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医疗费1.2万元,超过了“规定”的1万元,案子一下子吸引了众多媒体的目光。

本案主审法官牛乃洪介绍,仅他审理的这类案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医疗费超过1万元的案件比例占到案件总数的40%左右。

采访中,很多律师都几乎一致呼吁,保监会应根据实际状况,定出更加合理的赔偿限额。

1万元的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让很多车主感觉根本不够用。

雨中车祸:

路口转弯 小轿车撞上大公交

去年9月11日9时10分许,那天下雨,徐先生开着女儿的吉利远景轿车,沿着永庆路,由南向北行驶,在途经陇海西路与永庆路交叉口时,“我准备右拐,当时,开得很慢,跟步行的速度差不多,这时候一辆公交车开得很快,我们两车就碰上了”。

公交车停下来时,公交司机说徐先生开车撞的他,还说他的车上有两位乘客受伤。交警随后也赶到了现场,一番询问后,便认定徐先生的车“拐弯没有让直行的公交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去公交车上看了那两位伤者,有一个腿摔了,后来赔了600元,这个姓吴的女子,和我年纪一般大,我也没见她有外伤,只见她发出痛苦的‘哎哟声’,还说手上的玉镯摔两瓣了。”

后来,吴女士被医院诊断为外伤后脑震荡综合征及软组织损伤。

因为和吴女士的赔偿费用没达成一致意见,吴女士告了徐先生父女俩,还有徐先生车子所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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