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为什么你的公司在美国的注册地是不实的呢?你准备怎么应对汇丰的起诉?
林春平:我在特拉华州的多佛买了一幢三层的别墅,正在装修,因为当时注册还没有地址,所以借用了中介公司的地址,他(指中介律师)不能起诉我的。
汇丰银行也不能起诉我,因为我的公司名称是经过州政府批准的。如果汇丰银行要起诉,也应该起诉州政府。
记者:特拉华州政府认为你从事的同业转存业务是非法的。
林春平:我的1.8亿美元存款都是自己圈子里朋友让我打理的,不是面向公众的,是内部的。
记者:你把小储户的钱聚少成多,存到大银行里,这么容易的赚钱方式,为什么别人没有想到,只有你想到了呢?美国的金融业这么发达,竞争这么激烈,为什么这么多银行都倒闭了,但你找到了这个生财之道?
林春平:这个问题不是只有你问我,到今天最起码十几个人问我。美国的媒体说我是“神童”。这个盈利模式(把小储户的钱积少成多存在大银行赚取利差这种盈利模式)是我发明的,以后肯定会有很多小银行模仿我的。
记者:很多还没有的事,你就打了广告,到处宣传,你觉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林春平:就是夸大了事实。用我们温州人的话说,就是货担还没挑,就开始叫卖了。或者是孩子还在娘胎里,就说已经生出来了。但我这不是骗。
记者: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好处吗?
林春平:我觉得把在美国有企业这件事说得大一点,一个是可以提高我自己的社会地位;第二是在国外,可以跟美国的主流社会、金融精英接触,能够参加一些国际性的论坛,有利于自我发展;第三,今后如果温州发展民营银行,我有机会能够介入,可以插一脚。
记者:你现在搞砸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你自己怎么看?
林春平:我要总结经验教训,我要反思,我把没有的事说成有,这是有欠缺的。但在美国买银行的事,我还是要把它干成,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事情做成,让社会信任我。(记者葛相文、章苒、张和平、阳建、林煜、王宗凯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