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王鹏伟向本报反映,2011年12月,他从海南钢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海甸岛恒福居门店,订购一套二手房,交完14万元首付款后,在办理后续更名过程中,门店经理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今年1月,发现门店经理已经卷款潜逃。目前已向警方报案。公司回复只愿承担王鹏伟经济损失的20%。
据王鹏伟介绍,2011年11月初,他从网上看到宝泰温泉花园5栋402室出售的信息,面积91平米。他来到代理的该门店,双方商定售价48万元,当天他交了1万元押金,不久与门店经理刑书雷签订了购房协议,两次又付了13万元。据介绍,在办理更名过程中,刑总找各种借口拖延。王鹏伟说,直到今年1月初,他发现已经无法联系到刑书雷。随后向警方报案。
王鹏伟说,他从警方了解到,刑书雷在公司登记的人事信息全是假的,他认为公司应当负责。2月27日,该门店店员小张向记者表示,刑书雷是公司聘用员工,上班仅半年,门店一切工作由刑负责。刑说要出差,然后就没来上班。该门店是钢运公司设立的铺面,代售新房、二手房等。
钢运房产经纪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李先生坦言,刑的确是聘用员工,卷款逃走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也在找人,并已报案。对于王鹏伟的购房损失,该公司深表歉意,决定承担损失的20%,同时等待警方侦破结果,以追回剩余损失。李先生表示,如果王不同意这样的处理方案,我们会积极协助,最终处理结果以司法机关裁定为准。 (南国都市报 王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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