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我国将开展哪些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
答:今年价格工作落实中央“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切实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在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价格矛盾,研究制订完善的价格改革方案,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择机出台,将价格改革对各方面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能源资源价格改革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开展竞价上网和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组织落实好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组织落实好天然气价格改革在广东、广西的试点,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
今年还将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加大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力度,简化水价分类,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地可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垃圾、污水等方面的环保收费改革。
问:有人称价格改革往往意味着涨价。为什么我国在推进价格改革时强调资源性产品价格要与国际接轨?
答: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目标都有明确的表述,就是“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配置,有利于调动经济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价格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但由于我们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长期实行“低物价、低收入、低消费”的模式,资源能源等基础性产品价格压得比较低。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理顺价格关系,可能表现为做“加法”多一些,做“减法”少一些。国家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做到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使价格变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同样,价格改革的目标不能简单地概括为“与国际接轨”。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有10个年头,我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已经很高,特别是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7.5%、铁矿石的进口依存度超过6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15%,其他一些能源资源产品也存在这种情况。
如果这些大宗商品国内价格低于国际市场,就很难保障国内市场的供应。所以,在对外依存度较高的资源能源性产品领域,价格调整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市场因素,而对于国内基本可以自给的资源能源性产品(如煤炭),价格改革则更多地要考虑国内的承受能力和与相关替代产品的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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