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监局决定从今年3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万元以下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客户零单证索赔制度,符合条件的车主在索赔时不用到保险公司交材料。
符合五类情况
不必交材料
重庆保监局称,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车险理赔案件,纳入零单证索赔制度实施范围:全案赔付总金额在1万元以下;事故属保险责任,客户就赔偿金额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纯车损”案件,即仅涉及车辆损失的案件;案件不涉及司法诉讼,无骗保骗赔嫌疑;有责方车辆在重庆市内保险机构投保,且出险地点在重庆市内。
这些材料
不得重复提交
重庆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应取消非必要索赔资料。
一方面,对单车事故或责任明确双方无异议的双车事故,符合快处条件的依照相关要求处理;不符合的,客户在出险后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第一现场查勘确认后,可取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一方面,对其他非必要资料(如驾驶员体检回执)等,应依据各公司内控要求取消。另外,承保环节客户预留资料符合本次理赔要求的,不得要求客户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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