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过户,卖房人担心拿不到房款;先付款,买房人担心拿不到产权。今后,二手房买卖双方不必再为这些问题困扰,日前,沧州市推出《沧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指定交易保证机构设专门账户代收买方应付的交易资金,并在交易完成后,按约定向卖方代付应得交易资金,确保房产交易过程中“钱证两清”。
《办法》规定,市区范围内存量房实行网上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沧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沧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保证机构,承办资金监管业务并免费提供服务。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前,买房人需将全部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后才可以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确保卖房人能收到全额购房款。如果房屋不能正常转移到买房人名下,将把监管金额退还给买房人。交易资金监管只针对交易房款,不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的各项税款。
根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存量房经纪业务前,应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资金监管”的最大好处是可以避免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并使交易过程简单、高效、便捷。《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已在产权交易大厅开始试运行,并设定了专门的网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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