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
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去年的人均GDP已经接近富裕国家水平,其中北京2011年人均GDP 8039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2447美元;按照世界银行划分各国贫富程度的标准,北京已经达到中上等富裕国家水平,超过了12276美元的“标准线”。
与此同时,去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03元,仅为人均GDP的约4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4736元。从人均GDP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什么会“蒸发”了这么多?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王建铆表示,从GDP到人均可支配,中间要经过一系列环节,这就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问题。
GDP可以分成四部分,第一项是劳动者报酬,也就是全体劳动者的全部税前收入,包括工资、社保及其他福利,也包括个人所得税。第二项是生产税净额,即政府在生产过程中收取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第三项是固定资产折旧,即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资本。第四项是营业盈余,主要是企业的税前利润,包括企业所得税。
王建铆称,北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人均GDP的40%是偏低的,特别是考虑到中国很低的社会保障水平,这一比例比一些富裕国家至少要低10个百分点。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主要是因为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或者说是另外三部分占比偏高。
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是不能参与分配的。如果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的话,总收入中可供分配的就相应减少。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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