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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大巴坠沟致15死:事故车时速未达40公里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6 17:20:0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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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调查组即将成立 三大问题应引起重视

  目前,事故原因仍处在调查阶段,但记者调查发现,这起事故中的三大问题应引起重视。

  其一,挂着“义马--济源”省内旅游路线牌的河南客车,为何能跨省驶入山西?

  三门峡市运输公司负责人称,由驾驶员白万光驾驶的旅游客车在发车时属于省内旅游线路,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省内旅游包车只需营业许可证,不用每次发车时重新发放线路牌。但发车后,由于驾驶员擅自更改旅游线路,实际上已成为省际旅游。相关部门在监管的缺失更值得重视。

  其二,盘山公路上用以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防撞墩,为何一撞就飞?

  山西省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故现场道路边的防撞墩只是“警示墩”,上面是水泥,道路下面是长石板,二者之间没有用来固定的钢筋结构。这种“没根”的防撞墩只能算是“景观式”的摆设,对保障交通安全意义不大。从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来看,盘山公路上的“景观式”防撞墩究竟还有多少?

  其三,近年来,“驴友”事故屡屡发生,安全自助游为何难以实现?  仅以此次事故中的河南省为例,据河南户外联盟、河南户外救援队等机构调查,自2000年该省户外运动起步以来,参与人群急剧膨胀,出现了领队鱼龙混杂、参与人员无视风险而盲目随队等诸多不安全因素,导致户外事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统计在案的事故19起,死亡5起;而2011年户外事故上升到27起,死亡6起。

  记者在网民“平常心”的网帖中看到,此次活动的“活动须知”中提到,所有参与人员“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其依据是民间户外活动组织自行制定的《绿色营地公约》。该公约明确规定,无论出现何种结果,发起人和领队不承担任何个人的法律责任。但这种民间规定是否存在法律依据,仍需进一步鉴定。

  26日凌晨,由国家安监局、公安部、交通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已进驻山西晋城,即将对此挂牌督办,并要求山西、河南两省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6日上午,记者从事故调查组成立预备会上了解到,由山西、河南两省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将于27日16时正式成立。(记者 梁晓飞 叶健)

【 作者:肖媛媛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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