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内部经过了店员的简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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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媒体反映郑州某超市被20多人打砸一事的情况说明
近日,有媒体刊发报道《郑州超市被20多人打砸,店员称3民警在场未能制止》后,引起郑州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对此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2年2月24日13时30分许,郑州市公安局郑东第一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二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在郑东新区九如东路与天赋路交叉口的百福超市求助。接到报警电话后,出警民警李磊、王旭带一名实习学生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民警赶到现场看到超市门前的广场上摆着一个柜台和一台冰柜,超市双方聚集有几十人在推推攘攘,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看到这种情况民警及时上前制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民警迅速找出双方负责人丁某和张某了解情况。经了解,丁某为江南一品粥饭店的负责人,张某为百福超市的法人代表(现在超市的经营者)的哥哥,双方为百福超市所在的房屋的租赁问题发生摩擦的。丁某出示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和一份律师函,房屋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为2012年2月20日。丁某声称:超市方因为违约房东已和超市解除了合同,丁某已经和这间房屋的房东签订了协议并交付了租金,现在这间房屋的使用权属于丁某。房东已经给超市下了律师函让超市于是2月20日前搬走,否则后果自负。已经过去四天了,丁某跟房东沟通过了,今天丁某是过来装修的。丁某拨通房东的电话证实了此事。张某说不清楚此事,称超市法人代表(现在超市的经营者)此时在外地也联系不上。民警李磊向分局指挥室汇报现场动态,发现现场又有人在超市北面的玻璃门前推推搡搡,赶忙上前制止,民警王旭用摄像机记录。此时,丁某开始砸超市正门的玻璃门,民警赶忙跑上前去制止丁某。由于事发突然,丁某的的动作太快,力气大,民警在丁某砸超市南面的玻璃墙时才将丁某制止住。
由于目前不能判断该超市现在的合法使用人是否为丁某,所以对“丁某砸该超市玻璃一事”尚不具备立案条件。
2012年2月25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郑东第一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二中队将丁某、张某和房东召集到中队进行了调解,目前三方仍未达成共识。警方将继续对此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警方将告知三方当事人到法院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警方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决定是否追究“丁某砸该超市玻璃一事”的相关法律责任。(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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