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
商户也欠我们一万多元,我们也是受害者
在李先生带来的资料中记者看到,一张“×××建材销售订单”上,显示李先生付款10000元,上面有营业员、收银员的签名等字样。
而李先生提供的一张存款凭条显示,2010年10月25日,李先生账户收到4000元,客户签名一栏的名字是跟阿特拉斯橱柜老板名字分毫不差的“陈×光”。
前天下午,李先生当着记者的面拨通了该建材商场楼层经理焦女士的电话,焦女士说这件事已汇报给领导,“没有办法。”在李先生的追问下,焦女士让李先生去办公室找一位姓吴的老总。
在记者亮明身份后,这位吴总承认,李先生参加的优惠是商场2008年国庆期间的活动,但商场几天后就把钱返还给了商户,“钱不在我们这里。这个阿特拉斯还欠我们一万多元呢,我们也是受害者。”
律师
商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6000元钱到底该谁赔付?
该建材商场吴姓老总认为,商场承担产品一年的质保和纠纷,“现在都过去4年了,早过了期限。”
河南省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成永律师认为,无论是商场还是商户搞活动,只要有相关材料(比如订单)证明消费事实发生在商场里,商场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