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干了活,没签合同,就不认账,这案子就要判农民工兄弟们败诉?这栋大楼明明白白就是这帮农民工建起来,你还说不是他们干的,那你说说这楼是咋起来的?”
昨天上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郑州市中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揭牌仪式上接连发问,而就在来之前他刚在高新区法院旁听了一起14位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
作为在全国省会中院率先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法院,张立勇举例说,法官不能一味地机械办案,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这里的证据就是这栋楼”。
张立勇要求:“今后我们也不能只在过年时集中办理农民工案件,要把此类案件变成常态性机制,平时随时接到此类案件,要第一时间立案,快审、快判,还要尽快执行,不能是包工头给了他们一张‘白条’后,到法院再给一张法律白条。”
讨薪故事:14位农民工当庭讨回首批工资2万多元
昨天上午9点,14位农民工讨要工资案在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旁听席来了一位特殊的旁听者,他就是省高院院长张立勇。
“我现在长垣县打工,也是搞土建,现在的这个老板比我大不了几岁,40多岁,人特实诚。啥时候要个零花钱,借个一两百元,不吭声就给了。一个季度结一次薪,收秋时,还主动发工资。”今年46岁的王先生,是新乡封丘县赵岗镇人,当听说是记者时,他感慨起来。
他说,昨天一大早他们14位农民工包了个车坐到郑州,每人掏了30块钱。而为讨薪打官司,他已经花出去好几个30元了,这还不包括其他费用。
说起被告席上的两位被告,王先生说,欠他钱的那两个老板(包工头)也是他们的老乡,2010年春节,他和其他13个农民工跟着老板在合欢街一家建筑公司承建的电器厂打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以种种理由不付工资,后出纳给他们打了14张欠条,共计拖欠工资7.2万余元,现已支付1万元,还欠6.2万余元。
“欠我2800块钱,也不多,可是都欠两年了。”王先生说,他给老板干了3个月,“在楼顶上打钉子,有时候为了赶工期,一干就干到天明,可苦了。可回家时没带回一分钱。”
王先生说他女儿10岁了,“我闺女学习成绩可好了,去年门门功课都是100分,你说她成绩这么好,我能不攒点钱给她上学用?”
还好,此案当庭调解成功。两个包工头向14位农民工发放了第一批工资款2万余元,并承诺4月底之前支付剩余部分。
设立专门审判庭:农民工讨薪取证有困难可找法院帮忙
旁听完这起讨薪案,张立勇随即赶到郑州市中院,因为全国省会中院率先设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将在这里揭牌。
揭牌仪式上,张立勇仍不忘刚才旁听的讨薪案,他说:“这栋大楼明明白白就是这些农民工建起来的,你还说不是他们干的,那你说说这楼是咋起来的?”他要求法官办案时要“多注重证据、事实”。
郑州市中院院长王新生说,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年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3200件,约占一审传统民事案件的15%、二审传统民事案件的30%,而且各种新类型纠纷、群体性纠纷、矛盾易激化纠纷不断出现。大量的劳动争议纠纷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给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带来很大考验,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后,能妥善审理各类相关纠纷;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定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通报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审判情况,充分发挥司法预警功能。
省高院副院长谢德安也指出,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目的是解决目前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劳动者调查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和个别法院诉讼效率低问题,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线索提供 小丽 潘冲 何展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