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处罚交通违法176起。个别司机存有罚单公款付、开特种车就是“霸王车”思想,在无紧急任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占用公交车道、公车私用等
2月22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车辆的管理与监督,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海口市监察局、海口警备区等部门于2月20日起至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以巡查、设点检查等方式对党政机关、军警公务用车(包括党政机关、公安、检查、法院、司法、国安、军警车)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从20日到22日两天,共检查相关车辆800余台,处罚交通违法行为176起,暂扣51辆证照不全的问题车辆。
22日下午3点25分,在海口市龙华海秀中路,一辆牌照为“琼O****警”的警车驶入了设岗检查点。经过检查,驾驶员陈某未携带驾照。随后,交警扣留了该车,并对陈某进行了处罚。
此次行动,重点对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超速行驶,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和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党政机关、军警公务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并将采取通报、抄告等方式通知本单位。
“同时,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网站等相关媒体设立曝光栏,对‘特种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毫无遮拦’曝光。”海口市交警支队法律宣传科科长杨飘平告诉记者,近年来,海口交通执法部门对“特种车”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个别政法机关人员仍存有罚单公款付,开特种车就是“霸王车”等思想,在无紧急任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占用公交车道,公车私用,无视公共秩序和监督处罚。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派出 10个专项整治小组,每组10人,在海口主要交通要道进行现场执法与纠正。
除对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外,海口交警支队还针对近期全市机动车不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悬挂、安装号牌、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记者吴雪君 赖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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