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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看新乡如何确保农民利益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4 10:15:15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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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记者 曲昌荣

原文刊载于《 人民日报 》( 2010年10月23日01 版)

规划先行:房要怎么建?——村庄是否重建、合并及建设方案须经村民讨论决定

眼看有邻居搬进新社区、住上“小洋楼”,延津县王楼乡小城村村民刘自芳直后悔自家房屋早翻盖了两年。她说:“新社区上水、排水全都有,我们还在原地方蹲旱厕、烧开水洗澡,这可实在没法比。”

省级贫困乡王楼是电视剧《手机》里名主播严守一念念不忘的老家原型。就在这样一个“穷乡僻壤”,农民呼唤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热情丝毫不减。“我们目前规划一个社区一期工程可容纳200多户,报名的却有600多户!”乡党委书记杨海峰说。

新乡市2005年所作的一项调研显示,改革开放以来,由建土坯房到建砖混房,当地农村曾出现三轮建房热潮,平均10至15年一次。目前第四轮建房热潮已经到来,有建房意愿的农户占总数80%以上。

此时,如果农户在原址上仍按传统习俗建房,无法配套基础设施,十几年后再建再拆,伴随巨大浪费的必将是“只有新房没有新村”。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行规划引导适逢其时、势在必行。

“避免土地和建房浪费只是一个原因,更深层次的是给农村发展寻找一个突破口。”新乡市市长李庆贵介绍,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可以有效扩大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2006年12月,新乡市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新乡都市区建设“三位一体”的建设理念,启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在社区启动规划建设之初,新乡市即确立“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村庄重建、迁建和合并及农户建设方案,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施行。制定实施“五项标准、一票否决”,不强迫命令,不强制拆迁,不损害农民利益,否则一票否决,并无条件地让群众参与监督工程建设和质量全过程。

农村发展最怕“一刀切”,新乡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合则合、宜搬则搬的原则,用了3年多时间,开建的只占规划总数的1/4,其中村庄合并型占47.5%,还形成了另外5种类型,城中村改造型占14%,旧村完善型占22.4%,产业带动型占8%,服务共享型占3.7%,整体搬迁型占4.4%。

建设之中:钱从哪里来?——政府投资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基础设施不用农民掏一分钱

“农民怕被忽悠,干部怕走形式”,曾是新社区建设起步之初面临的问题。封丘县委书记薛国文坦言,建社区是好事,钱从哪里来是大事,没有决心办不成事。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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