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北京生活垃圾要进行减量和分类这两个原则,但是在这个条款的第八条和第31条中两次出现了“具体办法交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来进行制定”这样的表述,第八条具体内容就是“北京将会按照生活垃圾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这样的一个原则来逐步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分类计价建立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制度”。而第31条的内容是“北京将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投放,分类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在实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大的背景下,北京怎样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处理上的收费,在按量收费的原则下怎样测算居民垃圾的量,而这个量又怎么和之后收费相挂钩,以及如何有效的推进垃圾分类,完善逻辑分类的体系,这些市民普遍关心的内容,很有可能在今天上午的发布会上进行公布,向公众介绍目前这些具体的措施的制定情况。
主持人点评:垃圾处理是每天城市运转最后一道环节,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环节,大城市垃圾围城屡见不鲜,北京最好不要重蹈覆辙。
(记者马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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