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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县检察院否认民警剖腹自杀 称其系自伤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4 08:57:00   来源:大河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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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苦

  我不自杀,就没别的路可走了

  “我不自杀,就没有别的路可走了。”王军生说。

  王军生称,2008年开始,弟弟王海生开始实名举报县、乡、村委领导,县领导让他做弟弟的工作,别再到处告了。因为自己“没做好家里的工作”,县领导就以他在公安机关上班为由,说他是兄弟的保护伞,对他们翻起了旧账——发生在2000年5月2日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一份调解书显示,该案件发生后,经调解王氏兄弟赔偿陈某6000元现金,陈某也承诺不再追究王氏兄弟刑事和民事责任。

  然而,2009年,公安局又将这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王军生虽被取保候审,但他却不能返回原来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位正常工作,甚至面临着被追究刑责的危险。

  前天上午,王军生的姐姐又一次来到方城县检察院,想和领导交涉他案件的事儿。王军生说,看见没人愿意理睬,姐姐就来到4楼说要跳楼,结果还是没人过问,还是战友闻讯赶来拦下。

  “听说这事儿后,我就跑了过来。”王军生说,姐姐要跳楼都没人管,让他很绝望,从家里出来时他就带上了一把水果刀。

  “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家的事儿没人管了。”王军生说,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他给县委、县人大、政法委等部门写过申诉书,但一直没人管。甚至,检察院现在还在通知10年前伤害案件的受害者举证他当初的“罪行”。

  方城县检察院一位知情人士说,事发前,王军生在检察院二楼大厅喊着说要自杀,没想到他来真的了。随后,王军生鲜血直流,躺在地上直喊冷,领导找来一床被子,将王军生裹住拉到医院。

  幕后

  邻里纠纷,引出被追诉的案件

  那起故意伤害案发生在2000年5月,为何在近10年后的2009年旧事重提?

  王军生说,这是因为他们在这期间,因家族纠纷,和村干部家发生矛盾,同时发现村干部有经济问题,涉及上千万土地补偿款,于是四处上告,要求严惩村干部,得罪了某些人。

  “告村支书,肯定牵扯到县乡领导。”三哥王明生说,村支书被他们告进看守所了,而他们兄弟5人也被村支书“咬”了出来,“旧事”被重提。

  王军生说,因为双方不间断地举报上访,给县乡两级政府带来了很大麻烦,被拘留后,为了能出来,在公安部门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份谅解协议,之后就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但这对警察王军生产生了巨大影响,案件进行下去他身份将不保,“自杀”成了他讨说法的一个手段。

  对此问题,张庚辰回答,作为重伤案件,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但刑事责任必须公诉。可为何10年后才公诉?他又说,现在公诉,是因为受害人举报这事了,案子才重新进入侦查起诉阶段。

  昨天下午,记者也找到了当年打架的受害人陈江,他腹部的伤口有10厘米长。

  他回忆,当年打架后双方是调解了,可前些年有关部门来调查当年的案子,知道没有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就给他提了建议,随后有关部门开始追究王军生的刑事责任。

  这种说法是真的吗?张庚辰回应,他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追究刑事责任是他们的责任。徐友良则说,对此他不太清楚。(河南商报 记者 肖风伟 王向前文/图)

【 作者:张志刚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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