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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称拆迁郑州国棉三厂手续合法 无法恢复原貌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4 08:33:00   来源:大河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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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配楼被拆

    (记者 宋向乐) 郑州国棉三厂办公楼去年3月份被确定为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然而不足1年时间,办公楼就遭开发商拆迁。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ZZIC(郑州市委市政府媒体网络事项督办中心)于昨日发布回复称,建设单位必须对拆除部分无条件恢复原貌。23日,开发商鸿兴置业公司杨姓副总告诉记者,国棉三厂办公楼配楼不可能恢复原貌。

  规划局:开发商无拆迁合法手续 恢复原貌很难

  2月23日,大河网记者再次来到郑州国棉三厂。一片废墟的西配楼不见了昨日嘶吼的重型机械,拆迁已被终止。

  在国棉三厂的办公楼前,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杨姓局长助理告诉记者,22日已与开发商、文物局等召开了协调会。

  “规划局将通知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拆除行为;建设单位必须对拆除部分无条件恢复原貌;在建设单位完成恢复原貌前,市规划局暂停办理该建设单位一切规划手续;若建设单位在未取得规划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市规划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杨助理说,“恢复被拆文物原貌确实很难,但再难也要恢复。这需要各部门一起坐下来研究。”

  当记者以规划局当初为何没有考虑文物保护因素而于2012年2月1日为该开发商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杨助理称,“规划审批和项目审批属于两个不同的阶段。而规划局2月1日批的规划许可证为方圆经纬花园北部的建设项目,并不牵涉所拆迁地方。”

  同时,杨助理表示,开发商的拆迁行为应由拆迁办下发拆迁通知,但他从媒体得知,该开发商并无拆迁的合法手续。

  开发商:拆迁有手续 不可能恢复原貌

  在国棉三厂二楼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郑州鸿兴置业有限公司周姓副总经理。该经理认为,郑州鸿兴置业对国棉三厂配楼的拆迁有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合法的手续,同时,没有任何文件能指出该配楼为文物保护单位。

  “在总控规上,原本就没有配楼。”周经理给记者拿出了一份棉纺厂原厂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总控规),并表示开发商正是依据这份文件而对配楼实行了拆迁。

  “国棉三厂的配楼在08年的时候就应该拆除。”周经理认为当时开发商拿到地时只被告知国棉三厂主楼及大门不可被拆除。“考虑到当时配楼还有办公需要,就拖到现在才拆迁。”

  “08年的拆迁手续我们有,但现在不在这里。”周经理并没有直面回答关于这次的拆迁是否有合法手续的问题。

  对于市委、市政府关于此事件下发的几个决定。周经理表示,截止目前,开发商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关于此事的书面通知。

  至于将拆除部分恢复原貌,周经理称,“无论恢复不恢复原貌,我们都会等待市政府的通知,然后做出决定。“但同时,周经理又表示不可能恢复原貌。

  文物局:将邀请专家论证能否恢复原貌

  郑州市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王景杰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文物和规划部门,对郑州国棉三厂的这片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原则是尽量多的保留。我们确认刚被拆除的两个配楼,是我们确定的保护范围。这次,开发商趁着星期六和星期天,自己在院内搞拆除,就是破坏文物的行为。

  “配楼是文物,它和主楼是一体的。”郑州市文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景杰接受采访的内容代表了郑州市文物局对配楼是否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个态度。

  该工作人员表示,郑州市文物局稽查大队正在调查,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将会公布于众。同时,会按照法律程序告知开发商。

  至于被拆除部分能否恢复原貌,该工作人员表示会邀请专家论证。

  网友调侃“利用节假日拆除”必成网络热词

  郑州国棉三厂办公楼遭拆迁一事也引起网友纷纷讨论。有网友认为,“利用节假日拆除”必成热词。

  “‘利用节假日拆除’必成热词。还有多少违规在‘节假日’,‘节假日’执法空白怎么办?”微博用户“若即若离_豫”说。

  “大河寒江雪”则表示出自己的担心,“还能无条件恢复原貌吗?我倒觉得不是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还应追究相关执法部门为什么节假日就成法律空白的责任,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五天打鱼,两天晒网,该拆照拆,因为无人监管嘛!”

  大河论坛网友“乡村音乐”呼吁留这些建筑,“这些是郑州城市历史发展记忆的标记,喜欢摄影的网友赶快行动,把郑州的苏式建筑留下来,编上号码。”

【 作者:张中江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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