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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民警在检察院剖腹自杀续:当地回应称是自伤/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4 06:10:25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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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水果刀捅一下肚子,是自伤非自杀

与此同时,一场与王军生剖腹自杀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在方城县财政宾馆举行。

方城县政法委、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方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徐友良介绍了事发当天的情景。他称,王军生本是方城县公安局民警,因为他和兄弟王海生等5人持械将同乡一村民陈某头部、腹部打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重伤。

此后,王军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7月16日被逮捕,2010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处在审查起诉阶段。

徐友良还介绍,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王及家人多次到县检察院,要求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2月22日10时许,王军生的姐姐王香存及王军生本人先后到检察院,要求必须当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11时15分,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做王香存思想工作时听到二楼大厅有异常动静,立即出来查看,发现随后赶来的王军生侧倒在地上,右手拿一水果刀,腹部有血。遂拨打120将王军生送往医院救治。”徐友良称。事后,调查组调查中经查看院内监控录像,发现“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

出席发布会的方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庚辰解释,这主要是根据伤情严重与否来说的,“他只是拿着水果刀朝自己肚子捅了一下,伤情不严重,和剖腹自杀是两码事。”

事发后,方城县非常重视,县领导接到报告后当即作出批示,一是对伤者全力救治;二是做好伤者家属及有关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三是要对案件依法办理。此外,南阳市检察院也派人过来,指导全力救治王军生,对其涉及的故意伤害案件,由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为主介入,依法办理,增强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方城县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王军生“右上腹部可见横形约2.0CM伤口,边缘齐,深及腹腔,稍出血。”昨天下午,主治医生许晓伟告诉记者:“王军生伤情不严重,属于一般的刀扎伤,没有生命危险。”

诉苦

我不自杀,就没别的路可走了

“我不自杀,就没有别的路可走了。”王军生说。

王军生称,2008年开始,弟弟王海生开始实名举报县、乡、村委领导,县领导让他做弟弟的工作,别再到处告了。因为自己“没做好家里的工作”,县领导就以他在公安机关上班为由,说他是兄弟的保护伞,对他们翻起了旧账——发生在2000年5月2日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一份调解书显示,该案件发生后,经调解王氏兄弟赔偿陈某6000元现金,陈某也承诺不再追究王氏兄弟刑事和民事责任。

然而,2009年,公安局又将这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王军生虽被取保候审,但他却不能返回原来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位正常工作,甚至面临着被追究刑责的危险。

前天上午,王军生的姐姐又一次来到方城县检察院,想和领导交涉他案件的事儿。王军生说,看见没人愿意理睬,姐姐就来到4楼说要跳楼,结果还是没人过问,还是战友闻讯赶来拦下。

“听说这事儿后,我就跑了过来。”王军生说,姐姐要跳楼都没人管,让他很绝望,从家里出来时他就带上了一把水果刀。

“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家的事儿没人管了。” 王军生说,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他给县委、县人大、政法委等部门写过申诉书,但一直没人管。甚至,检察院现在还在通知10年前伤害案件的受害者举证他当初的“罪行”。

方城县检察院一位知情人士说,事发前,王军生在检察院二楼大厅喊着说要自杀,没想到他来真的了。随后,王军生鲜血直流,躺在地上直喊冷,领导找来一床被子,将王军生裹住拉到医院。

【 作者:记者 肖风伟 王向前 文/图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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