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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卖许可销售烟草 三名淘宝店主进班房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5 17:2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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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温州2月15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静萱)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淘宝店主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淘宝交易平台非法销售卷烟案件,三名淘宝店主因非法经营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0年年底,广东人姚甲以用户名weiter99在淘宝网站上注册了一家名为“真善阁”的店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全国各地网友非法销售卷烟,至2011年8月5日被查获时为止,姚甲在网上非法销售卷烟金额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2010年10月,余某也在淘宝网站上注册了一家名为“匡威酷”的店铺,同样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卷烟,至2011年8月25日被查获为止,共在网上非法销售卷烟金额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2011年2月份,作为姚甲和余某忠实买主的姚乙看到了其中的利润,想到了在淘宝店上也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于是他也在淘宝网站上注册了一家名为“精品排水管”的店铺,从姚甲和余某的店铺中购入卷烟,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至2011年7月25日被查获时为止,姚乙在网上非法销售卷烟金额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姚甲、余某、姚乙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其中姚甲非法经营的数额已达25万元以上,系特情节特别严重,余某、姚乙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鉴于余某、姚乙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姚甲认罪态度尚可,决定对余某、姚乙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姚甲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故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三人均犯非法经营罪,姚甲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余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元;姚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完)

【 作者:生活纪实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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