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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卡丢失多交8倍过路费 车主要状告高速霸王条款/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19 09:23:21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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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偶然

  通行卡丢失的原因

  在高速上丢失通行卡并非少数人的遭遇,网上一些汽车论坛里专门总结了在高速公路上导致通行卡丢失的几种常见情形:打开车窗通风,通行卡被风吹跑;在服务区下车,通行卡和钱包一起被偷走;放在车内的烟灰缸上,结果掉进烟灰缸与中控台间的缝隙处,不到修理厂取不出来……丢卡的原因五花八门,有一些“离奇”得让人想都想不到。

  昔日案例

  昆明车主打赢官司

  2009年1月份,家住昆明市呈贡县的郭先生从家门口上高速,到收费站时找不到通行卡,被收费站按最远程收费,不得不交了165元过路费,而他走的路程正常情况下只需5元。随后,郭一纸诉状将昆玉高速告上法庭。同年12月28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随后的一审判决里,判处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赔偿郭先生多交的150元。

  □他山之石

  广州:能查清楚的

  按实际路程收费

  2007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处理机制》。按照该机制规定,司机在高速路丢卡、忘记拿卡或所持卡无法正常识别入口信息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先根据车牌号码或卡编号查询车辆的入口信息。凡可查询到实际入口信息的,按实际入口计收通行费;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按该联网收费区域内可达里程最远入口计收通行费。

  组织、领导传销

  4人被批捕

  (记者张东通讯员张友志田文生)近日,尉氏县检察院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王中周、李国强、刘建力、刘建保等4名犯罪嫌疑人。

  2010年3月份以来,王中周、李国强、刘建力、刘建保等人以投资国家西部大开发项目、开展“阳光扶贫资本运作工程”为名,开始了他们的组织传销、发展“下线”生涯。他们由戴黄金饰品、开高级轿车、吸名烟、喝名酒的“成功传销人士”出面做诱饵,以国家支持为幌子,引诱、招揽了程小叶、李素平、宫军辉等260余人参与传销。截至2011年8月份,参加王中周传销组织的人数为268人,其中晋升为最高级别平台经理的有8人,参加人员交纳金额8053850元。

  2011年8月份,中央电视台对该传销案件曝光后,尉氏县籍的传销人员陆续返回,部分受害人多次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尉氏县籍人员李国强、刘建力、刘建保等人索要被骗取的款项,李永凡、许占强二人因为索要款项未果将刘建力、刘建保二人非法拘禁。警方介入后,以涉嫌非法拘禁犯罪将李永凡、许占强二人逮捕。个别参加传销的人员因为归还不了传销借债不敢回家,部分受骗参与传销的群众生活陷入困境,多次上访,在尉氏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尉氏县检察院对该案极为重视,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该案,及早了解案情,引导侦查活动,审查完了1100页卷宗材料,于2011年1月12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王中周、李国强、刘建力、刘建保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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