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磊 特约记者 朱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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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高速时不小心丢失了通行卡,驻马店的张先生不得不为自己的这个失误付出高额的代价——本来仅需35元的通行费,不仅被按最远里程收了285元,还多交了30元的通行卡成本费。愤怒的张先生直斥高速公路的规定为“霸王条款”,准备将其告到法院,为自己维权——
事件还原
丢了高速通行卡多交8倍过路费
“从驻马店南站到新蔡砖店,正常的高速收费只要35元。我只是把通行卡弄丢了,凭什么就得交315元?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日前,驻马店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自己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经历,觉得很“窝火”。
张先生告诉记者,1月3日下午2时许,他驾车从驻马店南站入口进入京港澳高速转入新阳高速再转到平正高速。在途经平舆服务区休息时,不慎将高速公路通行卡丢失。“我本以为到了出口,收费站一查电脑上的记录,该交多少钱就非常清楚了,到时顶多补交个卡的工本费。但没想到的是,到了新蔡砖店收费站时,收费站居然让我按全程交费。”张先生气愤地说。
对新蔡砖店收费站的收费要求,张先生当场就表示了不认同,询问对方如此多收费的理由。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称,他们这样收费是有依据的,就是河南高速公路收费通行卡上持卡须知的第二项规定:“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或者损坏,除照价(成本费30元)赔偿外,并按路网最远程收费。”
在正常情况下,从驻马店南站到新蔡砖店,高速收费只要35元。但如果按照高速的规定,张先生不光需要交纳285元的最远程通行费,还要多交30元的通行卡成本费。两项相加,费用达到了315元,足足是正常收费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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