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14秒钟,他干了什么
耿某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查看了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后,王永杰指出,耿某第二次进出马某的房间总共用时21秒钟。马某的房间纵深6米,按起诉书指控进出房间需要7秒钟,在剩余14秒钟内不可能把马某身上抓伤多处。王永杰还提出,现场没有其他证人,只有马某一人供述,不能定案。
王永杰说,耿某出于职业习惯,劝马某悬崖勒马,更符合常理,“耿曾多次被评为先进”。
不过,一件事情令人不解。按照耿某的说法,他为何还要赔礼道歉、拿出赔偿?
耿某的弟弟解释:“这笔钱我哥不同意拿,但单位答应支付,担心影响形象。”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线索提供:王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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