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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拒付抚养费 女子替非婚子维权起诉孩他爸/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17 09:25:27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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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二审判决男方按协议支付这对母子生活费、抚养费和教育费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张献玲

  本报讯稀里糊涂与人同居生子,并帮人打理生意,对方成千万富翁后,才知道对方不仅有老婆,还有孩子……认为被骗后,郑州一女子提出和男方分手,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男方除支付孩子每月生活费外,还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和教育费50万元。协议签订后不久,男方反悔。女方为替儿子维权,将男方诉至法院。昨日,记者从郑州中院了解到,法院二审支持了女方母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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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同居男友分手后签下赔偿协议

  1998年,在郑州做服装生意的小鸽与家住郑州市的何义相识。当时,小鸽刚失去丈夫,而何义则称自己刚失去妻子。二人最终以夫妻名义开始了同居生活。据小鸽称,她曾多次提出与何义领结婚证,但都被何以种种借口推托。也就是从这时,小鸽开始帮何义做生意。在小鸽的帮助下,何的生意越做越大,据小鸽称,何的公司资产有上千万元。

  2004年,小鸽与何义生下一子,但何义仍不愿和小鸽领结婚证。也是在这时,小鸽知道了何义的妻子不仅活得好好的,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小鸽最终提出和何义分手,但为让何义给自己和孩子一个保障,2005年10月3日,在律师的见证下,小鸽与何义共同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一、由何义负责支付小鸽购房的贷款30万元;二、何义支付小鸽及儿子生活费每月2000元;三、何义支付儿子抚养费、教育费共计50万元(分6年付清)。双方约定儿子由小鸽抚养。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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