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养伤的李学超。
去年10月16日,快报刊发了一篇以《钱、奥迪和举报者》为题的调查报道。该报道详细叙述了一桩发生在镇江、立案两年多却迟迟不能结案的职务侵占案。报道见报后,江苏省公安厅对此案非常重视,曾召集负责案件侦查工作的镇江市公安经侦支队负责人前往南京汇报案情。但是去年12月底,此案举报人来信反映,镇江市经侦支队在法定时间内第三次送检,竟然被润州检察院无理由拒收,“一桩事实清楚、调查了两年多的案子居然报检无门”。举报人担心该案不了了之,请求快报加以调查,追踪案件进程。
正当快报记者准备前往镇江了解情况之时,该案举报人之一的金明近日来电称,1月6日,正在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案情的举报人李学超,在镇江市公安局大院内,遭到以被举报人徐新林妻子为首的一群人的辱骂与围殴,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骶5椎体骨折。
□快报记者倪宁宁 镇江报道
举报人来信:经侦支队“报检无门”
2011年10月16日,快报刊发了一篇以《钱、奥迪和举报者》为题的调查报道。该报道详细叙述了一桩发生在镇江、立案两年多却迟迟不能结案的职务侵占案。具体内容为:2009年3月,镇江润林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超、金明实名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新林贪污、侵占巨额公款;同年4月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立案侦查;2011年9月,举报人向快报反映镇江市经侦支队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着“放大抓小,避重就轻”“取保候审,监管不力”“监视居住,有名无实”等失职嫌疑;2011年10月,镇江经侦支队在接受快报采访时,对举报人的指责一一做出回应,表示经侦支队会给举报人一个负责任的结果。
快报报道刊出时,此案已经历了两次送检与退侦,按法律规定,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送检的时间将是在去年的11月10日。如果一切顺利,润州区检察院将接受经侦的侦查报告,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如果检察院不认同经侦的报告,此案则有可能“戛然而止”。
去年底,快报记者收到举报人李学超、金明等发来的邮件,称他们多次前往镇江公安经侦支队了解案情,但经侦部门的回复多有反复,先是说经侦部门还没将经侦报告送检,最后的回复则是,经侦部门按法定时间将经侦报告送检,但润州区检察院无理由拒收,“一个事实清楚、调查了两年多的案子居然报检无门。”
2012年1月6日晚,快报记者致电举报人金明,告知记者将前往镇江作跟踪报道。金明称,举报人李学超当日在镇江刑侦支队了解案情时,遭到以被检举人徐新林妻子薛晓华为首的一群人辱骂和殴打。“李学超多处软组织挫伤,骶5椎体骨折,大把头发脱落。”金明说。
举报人“经侦楼”遭遇被检举人妻子
1月10日,快报记者在镇江见到了在家里养伤的李学超。侧躺在沙发床上的李学超,向记者讲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1月6日早晨,李学超开车前往镇江市公安局,到经侦支队了解案情进展。与她一同前往的还有此案的证人胡同锁与尹祥林。这是进入2012年以来,李学超第二次前往经侦支队了解情况。
李学超已不记得该案立案后自己来经侦支队多少趟了,“至少100多趟了吧。”虽然知道自己的出现并不能直接推动此案顺利侦结,但是每隔几天,她都要来看看。按她的说法是,“我人来了,一个是了解案情,再有,我的不时出现对经侦的人总归是一种压力吧。”而这些天她不得不来,因为她听说被检举人徐新林为了逃避更加严厉的监视居住措施,企图以做心脏手术为由“住院治疗”。而她来了,可以反复提醒经侦人员不要被徐蒙蔽。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李学超对此案的侦查始终放心不下,尤其是得知润州区检察院对经侦支队的送检报告,实施了“无理由拒收”之后。“这可能使案子不了了之。”
1月6日,当忧心忡忡的李学超走进她熟悉的镇江市公安局大门,来到经侦支队时,她并不知晓有一场始料不及的全武行正等待着她。
李学超他们是在上午9点20分左右抵达市公安局的。经侦支队办公楼离公安大门不远,走路几分钟就到了。他们上了经侦办公楼的5楼,想找的人是分管此案侦查工作的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永宽。
“我们来到赵支的办公室门口,正好赵支迎面出来。”李学超说赵永宽说他马上有事正要出门,他们简单向赵说了来意后就准备离开。就在这时,从楼梯口上来五六个人,他们看到李学超后,立即冲着她破口大骂。领头的人是此案被检举人徐新林的妻子薛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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