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陆娟第二次在户籍所在地朝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因联系不上赵丙贤进行了公告送达。此后赵丙贤虽然到庭领取了开庭传票,但在开庭当天又没有到庭。同月25日,陆娟因在一年前拿走公司保险箱,以涉嫌“抢夺公司财物罪”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近40天,后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而这起天价离婚案的诉讼也是一波三折,朝阳法院受理此案后3个月,又将案件移送到通州法院。
女方自称多次受到恐吓威胁
陆娟说,从她委托律师与赵丙贤谈判离婚事宜开始,就不断受到各种途径的威胁恐吓,并多次接到自称公安人员的电话或见面讯问,讯问她关于离婚、夫妻财产、家庭纠纷等内容,她存放在银行的保管箱也被冻结。为此她多次到市公安局信访办、市局纪检委、市检察院等单位进行举报上访,但都无下文。陆娟说,她担心赵丙贤在拖延诉讼,争取时间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赵丙贤未露面给任何回应
对于陆娟的这一说法,昨晚记者拨打赵丙贤的电话求证,但对方始终没有接听。在两次诉讼中,赵丙贤均未对陆娟关于家庭暴力和婚外情的说法予以回应。而他的代理律师也更换过数次,无法联系。
昨天记者获悉,陆娟的律师已经向朝阳法院提出移送管辖异议,认为双方当事人并没有提出管辖异议,而且赵丙贤一方虽然提交了在通州区居住的证明,但实际居住只有半年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满一年以上”条件。同时,此案也已经超过了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申请继续由朝阳法院管辖。截至目前,朝阳法院方面尚未对此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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