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回应:不是违规行为而是“制度缺陷”
在审计署公布报告后,带着人大代表和网民的疑问,“中国网事”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则是“最牛工资”不属于违规行为,而是“制度缺陷”。
疑问一:最牛工资到底是“草稿”还是确有其事?
2011年初,当网帖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时,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和深圳市住建局曾解释称,“最牛工资表”仅是草案,现已被否决,同时虚报了高价,是用以给聘用员工发放工资。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帖的说法“不能算错”,因为2009年和2010年确实如此,“且也用于给聘用人员发工资”,但从2011年开始就已经进行了整改,将聘用人员工资明确单列。
疑问二: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最牛工资”算不算违规?
媒体称,报告表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管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对此,不少网友质疑,该中心把国家财产当成“自有物业”,拿的国家钱,肥了自家地,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对此,深圳住建局回应称,从2011年起,这一情况已经改善,目前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实施严格的“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上交,工资由财政统一划拨,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标准核发,目前该中心在编人员年度人均工资已下降45.5%。
但该负责人强调,2009年和2010年已发工资属“制度缺陷”,没有违规行为。
疑问三:为什么没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只罚两万”?
不少网友质疑,出了这么大的事,只是让领导退回在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处罚太轻。
而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对于租赁中心这类经费自给、管理模式类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深圳市已经从2009年开始着手进行改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设置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三年(2009—2011)过渡期,“这起事件并非只是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独有,有些是体制改革当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处罚没有依据”。
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然这一事件也起到了正面作用,加速了该单位改革步伐,把改革过渡期从3年缩短到了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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