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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察遭追砍案12人被拘 公安局表示对外不发布信息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12 06:49:27   来源:新京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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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析

  开枪是否得当?

  目前信息表明警察开枪无不妥

  本次警察被袭、自卫开枪误伤的哥事件,引发了不少民众对警察用枪尺度的关注。

  昨天,北京警方一工作人员介绍,警务人员动用枪支要有持枪证,持枪必须是执行公务,按照《公安机关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使用。条例基本原则是嫌疑人正在行凶,或严重危及其他公民人身安全,或对民警产生危险和暴力。

  另一位资深警员则针对此次东莞事件分析,目前信息表明,民警遭遇拒捕且生命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鸣枪警示无果后,向袭警人员开枪属于自卫,无不妥。其中开枪伤及出租车司机,应算是意外情况。

  而意外情况发生后,事后的处置必须及时,如抢救伤员、现场控制、事件调查等。

  如何赔偿死者?

  民警有责与否,死者家属均可提出国家赔偿

  去世的罗师傅家属如何获得赔偿也是此次事件的一个焦点。

  上述资深警员表示,“现在最主要的是对整个事件过程的调查结论”,如果调查认定开枪民警在法律上不负有责任,受害人家属可申请国家赔偿。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被误伤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专门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造成这个危害的单位提出申请。

  目前深圳、东莞警方尚未对警察用枪是否合适、如何赔偿作出正面回应。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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