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不认识躺着的女子
4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段一中的办公室电话。
对于网上流传不雅照的真实性,在电话中,段一中进行了否认。“那个男子的身体不是我的。”他告诉记者,照片是PS的。他进一步给记者分析照片中的女子,“你看那个女子躺在床上的姿势,一动不动,明显是喝醉了。”段一中称,自己并不认识躺着的女子,也没有去过那家宾馆。在挂电话前,他再次强调,除了照片中裸男的身体不是他的,头部也不能确定就是他的。
网络图片
【官方】 已找涉事者了解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页截图
帖子很火,截至4日晚,仅在一个知名论坛的点击量,就达到了27万人次。由于段一中担任的巡视员是正厅级职务,因此有网友评论,如果床照事实确立,“厅级官员将成为官员艳照门的最高官职”。
针对网帖的内容,4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的一位陈姓主任表示,该局已得知此事并向上级作了汇报,有关部门也在调查,同时找当事人了解了情况。此外,该局注意到“网上对他个人的评论也很多”。
但由于尚在调查中,不方便对主角的身份等具体内容作回应。
她解释,“他是巡视员,我们要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出面来调查了解情况,确认了再在网上公布事实真相”。
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的工作人员,4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他们已注意到网上有关段一中的帖子,不过目前尚不便透露太多具体信息。
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举报中心工作人员4日向记者透露,目前已收到相关举报材料,纪委已按程序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拍摄者涉嫌侵犯隐私
4日,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段勤表示,通过网络发布他人照片进行举报,若涉及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并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或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若发布的照片不属实,发布者因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又将构成诽谤罪。
段律师建议,若要真正利用好网络搜集举报线索,还是应该由检察、公安等机关依职权名正言顺地开通“官网”,切实有效地搭建、维护好网络举报平台,并依法保护好举报人的信息和人身安全。
综合《黑龙江晨报》《南方都市报》等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