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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正厅级官员疑陷"艳照"门 曝玩弄女性达10年/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06 11:06:26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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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不认识躺着的女子

4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段一中的办公室电话。

对于网上流传不雅照的真实性,在电话中,段一中进行了否认。“那个男子的身体不是我的。”他告诉记者,照片是PS的。他进一步给记者分析照片中的女子,“你看那个女子躺在床上的姿势,一动不动,明显是喝醉了。”段一中称,自己并不认识躺着的女子,也没有去过那家宾馆。在挂电话前,他再次强调,除了照片中裸男的身体不是他的,头部也不能确定就是他的。

网络图片

【官方】 已找涉事者了解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页截图

帖子很火,截至4日晚,仅在一个知名论坛的点击量,就达到了27万人次。由于段一中担任的巡视员是正厅级职务,因此有网友评论,如果床照事实确立,“厅级官员将成为官员艳照门的最高官职”。

针对网帖的内容,4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的一位陈姓主任表示,该局已得知此事并向上级作了汇报,有关部门也在调查,同时找当事人了解了情况。此外,该局注意到“网上对他个人的评论也很多”。

但由于尚在调查中,不方便对主角的身份等具体内容作回应。

她解释,“他是巡视员,我们要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出面来调查了解情况,确认了再在网上公布事实真相”。

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的工作人员,4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他们已注意到网上有关段一中的帖子,不过目前尚不便透露太多具体信息。

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举报中心工作人员4日向记者透露,目前已收到相关举报材料,纪委已按程序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拍摄者涉嫌侵犯隐私

4日,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段勤表示,通过网络发布他人照片进行举报,若涉及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并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或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若发布的照片不属实,发布者因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又将构成诽谤罪。

段律师建议,若要真正利用好网络搜集举报线索,还是应该由检察、公安等机关依职权名正言顺地开通“官网”,切实有效地搭建、维护好网络举报平台,并依法保护好举报人的信息和人身安全。

综合《黑龙江晨报》《南方都市报》等

【 作者:  编辑: 王静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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