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拍摄者涉嫌侵犯隐私
昨日,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段勤表示,通过网络发布他人照片进行举报,若涉及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并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或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若发布的照片不属实,发布者因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又将构成诽谤罪。段律师建议,若要真正利用好网络搜集举报线索,还是应该由检察、公安等机关依职权名正言顺地开通“官网”,切实有效地搭建、维护好网络举报平台,并依法保护好举报人的信息和人身安全。
腾讯微博声音
不要随便断定
“王正义”:社会腐败风污染滋生官员坠落?该是惩治腐败根源吧!净化不良社会风气!
“曹湖蓉”:长相相似的人很多,所以不要随便断定吧!
“肇林”:这把年纪也不容易哦!
“1231”:又一个领导曝光咯!坐等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