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据东方今报报道(首席记者 申子仲)一辆2007年1月29日入户、购车发票显示为14.28万的大众宝莱轿车,一处186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当下南阳市房价估算最多值70万元的房产,在司法担保文书中分别被“作价”300万元、280万元担保。更为奇特的是,在司法文书中,两个生年不同、住址不同的原告,身份证号码却一模一样。法律界有关人士称,此案暴露了我国司法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现实问题。
【回眸】“曲针”担保“别墅”
据悉,2010年12月2日,南阳籍原告程娜、宗荣丽将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索赔建筑用钢筋款共计400多万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由第三方做了担保。
法院受理后,于2010年12月9日下发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告280万元的存款或价值相等财产,对原告程娜提供担保的财产:担保人孟水昌名下位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北路388号6幢2单元402室房产一处予以查封;同日下达的裁定书,还对原告宗荣丽提供担保的财产:担保人宗荣平名下的豫R85200号轿车予以查封。并裁定冻结被告“银行存款3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等的财产”。
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李卓对原告用于担保查封的房子和汽车提出质疑:“什么房子会这么贵?什么轿车可以作价300万?”
【调查】 担保物并未被“查封”
依照李卓向记者出具的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编号为(2011)宛龙民商二初字第85号、第86号《民事裁定书》显示,相关车子及房子已被依法查封。
在南阳市房管局档案室,记者看到,被“作价”280万担保的房产档案显示,该房产属房改集资建房,建筑面积186平方米,总房价160318元,于2007年10月办理了房产证。工作人员说,即便按当下南阳市的房价估算,该房产最多值70万元,而他们从未接到任何单位对该房产的查封信息。
对于被“作价”300万元担保的豫R85200轿车,记者在南阳市车管所了解的情况更令人震惊:该车于2007年1月29日入户,系一辆白色大众宝莱汽车,排量1.6升,入户购车发票显示车价为14.28万元。更不可思议的是,在胜达公司对此提出质疑并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期间,该车以5万元转卖他人,并于去年8月办理了二手车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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