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 在太原市中院第二次将此案发回重审后,迎泽区法院又一次重组了合议庭,进行了第三次审理。在证据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这一回法院宣告了崔建宏无罪。这一结果,令已经对翻案有些丧失信心的崔建宏家人,喜出望外。
刚刚拿到的无罪判决
2011年12月21日,迎泽区法院一审宣告崔建宏无罪。当天,已经被羁押了3年半之久的崔建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终于可以离开看守所。
迎泽区法院这一次的判决中,对之前一直回避的几个关键问题终于作出了正面回应。判决认为,《资金明细》仅仅是证据线索,不是认定资金流向的直接证据,在原始账本丢失的情况下,不能证明其真实性。《审计报告》也不是独立的证据形式。而《借款说明》和《补充协议》上的内容,为有效法律行为,应视为双方从此没有债权债务。
此外,该案查明的事实表明,公诉机关指控崔建宏职务侵占涉及的三个矿,在工商登记资料中没有亚太公司投资的记载。在案证据均不能客观反映亚太公司对涉案三个矿有投资行为,也不足以证明崔建宏对三个矿的投资行为和处置后的收益与亚太公司有关。但关于讯(询)问笔录中的问题,判决中依然没有涉及。
尾声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尚在上诉期,不知公诉机关是否会提出抗诉。有了之前几次戏剧性逆转的铺垫,这个无罪也许仍然只是个过程。对于崔建宏一家来说依旧祸福难料。
名律说案
本期主讲 许兰亭律师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2005年入选“中国十大风云律师”。曾在沈阳“慕马”大案、刘晓庆公司涉税案、张氏兄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受贿案、“齐二药”假药案、上海社保基金案、药监局腐败窝案、上海农凯集团周正毅案、石油大亨龚家龙案、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案、亿霖集团传销案等重大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办理了许多从有罪到无罪、从死刑到新生的案件。(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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