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有媒体刊发报道《残忍杀狗黑作坊被查 处罚结果不公开受质疑》后,引起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此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案件查处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12月19日依据《动物防疫法》,对杀狗黑作坊负责人徐高生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执法人员对爱狗人士、新闻媒体、周围村民等调查了解,当事人徐高生从2011年11月份开始至12月18日共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活狗及狗肉)10只,货值3100元。
12月22日,金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徐高生作出了罚款1300元的处罚决定,并于12月26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至徐高生手中(因当事人徐高生发生交通事故,在煤炭医院送达《告知书》)。当天当事人徐高生将罚款缴至银行,现已结案。
二、犬只流向
12月20日上午,由金水区政府组织庙李镇政府、工商、执法局、动物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联合取缔了该杀狗黑作坊,剩余31只犬只已全部送至郑州市犬只收容站。
郑州市金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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