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聚焦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28 21:25:33   来源:人民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三是宁波车务段对本单位和所属车站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及行车业务工作指导不到位,对温州南站执行车机联控作业规章、制度、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力。

  四是运输处对调度所执行有关调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监督、检查、指导不力,对车务系统专业监督、检查不到位。

  (3)电务系统的问题。

  一是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和瓯海工区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力。电务值班人员虽然不知道信号升级的情况,但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得知出现轨道电路故障后,未对永嘉站至温州南站下行三接近、温州南站至瓯海站上行一离去轨道电路故障登记停用即进行检查确认,未经登记联系就对除5829AG之外的轨道电路设备进行插拔更换,违反了《铁路信号维护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场值班负责人对应急值守人员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

  二是杭州电务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设备故障应急管理不力,对电务值班人员遵章守纪情况监管不到位。

  三是电务处对电务系统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设备故障应急管理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对电务值班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不力。

  (4)工务系统的问题。

  温州南线路工区有关人员未按照《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的规定,向列车调度员申请上道检查的调度命令,擅自打开防护网通道门上道检查作业,属于违规作业行为。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马骋,通号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通号股份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1年8月因病去世。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集团公司科研和生产经营工作管理不力,对通号设计院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管理混乱和合肥站使用的列控中心设备变更情况等问题失察,致使集团公司履行四电集成总承包商的职责不力,未按照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列控中心设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因病去世,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刘志军,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工作严重失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将甬温铁路项目批复的设计标准由200公里/小时提高到250公里/小时;片面追求铁路工程建设速度而忽视安全管理,盲目确定开通时间,压缩建设工期,致使甬温铁路的质量安全检测、验收、评定、评估等工作中产生一系列违规操作和不规范行为;决定设立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但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造成集成办与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基础部职能不清、职责交叉,削弱了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职能;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信号新产品、新设备技术审查和上道使用的规章制度,导致仅经过技术预审查、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建议另案一并处理。

  2.张曙光,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运输局党总支书记,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兼任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具体负责技术系统集成工作。工作严重失职。作为时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和运输局局长,对系统集成办公室和运输局工作领导不力,未组织制定系统集成办公室和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相关工作制度;对合宁、合武线列控设备的招标投标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两线列控设备通信接口不统一;签发合宁铁路列控系统集成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后,没有督促跟踪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设计比选工作,对通号设计院将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改型的违规行为失察;对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部推动和参加技术预审查,并会签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上道使用的违规行为失察;违规同意合武线全线使用仅经过技术预审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对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审查同意甬温铁路招标采购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建议另案一并处理。

  3.陆东福,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分管科学技术司等部门。作为当时分管科学技术司的副部长,对科学技术司的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对科学技术司未按照职责制定设备有关技术审查的规章制度、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进行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违规同意存在设计严重缺陷和安全重大隐患的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4.季学胜,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党总支书记,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任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在合宁公司有关列控系统试验和审查的请示上批示速办,对违规进行的列控设备技术预审查起到了推动作用,并在技术预审查会议后,会签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上道使用;协调指导甬温铁路四电集成招标工作不到位,对四电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投标文件中选用仅经过技术预审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问题失察;对客运专线技术部有关人员未督促跟踪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设计比选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徐啸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正厅级),2006年6月任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信号组组长。任运输局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信号组组长期间,对信号管理工作领导不力。对基础部未按职责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的信号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试验、审查和上道使用管理办法的问题失察;在科学技术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的列控中心设备技术预审查会议后,会签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上道使用;对合武线列控中心设备变更选型审核不慎重,仅通过会议研究,就违规审核同意合武线全线改用仅经过技术预审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何华武,中共党员,铁道部总工程师,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主任。作为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主任,对系统集成工作领导不力。未组织制定系统集成办公室和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日常工作制度,对系统集成办公室、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7.耿志修,中共党员,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分管运输电务处。任科学技术司司长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组织制定程序明确、内容具体的技术审查相关制度,同意科学技术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LKD2-T1和LKD2-H型列控中心设备进行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并在会后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客运专线列控中心(LKD2-T1、LKD2-H)技术预审查意见》的通知,违规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上道使用,客观上对仅经过技术预审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甬温铁路上道使用提供了依据。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作者:  编辑: 禹亚楠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