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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投诉土地被政府非法征用 信阳市相关部门集体失声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28 12:03:14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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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出示的《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申请表》

  人民网信阳12月28日专电 “土地被征用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政府答应的安置地到现在不见踪影,村民们阻止开发商施工被打伤又迟迟得不到处理,看来今年的春节我们是过不安顿了。”日前,信阳市平桥区平西办事处东平湖居委会十四组组长胡天龙及部分村民代表向本网投诉,称自己的土地被政府非法征用,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分反映情况却一直得不到解决。接到投诉后,本网记者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

  起因:征地赔偿迟迟不能兑现村民阻止施工被打

  “我们组的土地差不多全被政府卖掉了,之前被卖的土地还履行一下手续,我们也都拿到了政府发放的补偿款,但是这一次办事处(指平桥区平桥办事处,记者注)却直接替我们在土地转让协议上签了字,并且连一分钱的补偿款都没有给我们。”据胡天龙等人介绍,在得知土地被卖掉之后,村民们曾多次到该组所在的东平湖居委会及平桥办事处反映问题,最后平桥办事处拿出的解决方案是,给该村98户村民每户126㎡的宅基地作为补偿,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村民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在村民们出示的《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申请表》复印件上,记者发现,在“申请用地理由”一栏中,村民的申请理由均为“因村组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拆迁后无住宅”,村民组、东平湖居委会及平桥办事处都分别签署“同意”,其中东平湖居委会和平桥办事处还加盖了公章。不过令人不解的是,在村民们出示的多达98份的《申请表》表上,上述各部门在签署审批意见时均没有填写日期,就连申请人都没有填写提交申请的日期,而且“乡(镇)土地管理所意见”一栏则完全空白。

  村民们同时还出示了一份名为《关于解决平桥办事处东平湖居委会十四组失地农户安置用地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该文件为平桥区平桥办事处所发,编号为“平街办[2009]35号”,签发人为“张厚权”,发文时间为“2009年4月14日”。在该份文件中,平桥办事处决定在东平湖居委会十四组集体土地上规划建设安置点一处,占地面积28.9亩,并就此向平桥区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批准。

  “农民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现在我们的土地被征用了,我们既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土地补偿,又拿不到已经办理过相关手续的安置土地,所以大家才不得不阻止开发商施工。”据胡天龙介绍,11月26日,前去阻止开发商施工的村民与对方发生冲突,有8位村民被开发商的施工人员打伤,此事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 作者:王玉兴、孙道远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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