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荣·盛景濠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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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份,市民毛女士在惠济区盛景濠庭项目看中一套400多平方米的“别墅”,并缴纳100万元定金;12月份,在毛女士再三催促下,开发商同意签合同,但必须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昨日,记者和毛女士一同致电该项目开发商河南德升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张女士,再次确认了要签3个合同的事实。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负责人说,盛景濠庭项目并非别墅,而是多层住宅。该项目涉嫌违规销售,房管局将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并责令退还购房者定金。
报料
一套“别墅”要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
“惠济区的盛景濠庭项目今年9月30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在今年10月缴纳100万元定金,并与该项目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但是,开发商迟迟不与我签订合同。”昨天上午,郑州市民毛女士向记者报料。
在毛女士出示的“金荣·盛景濠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记者看到,毛女士认购的房产建筑面积400多平方米,毛女士向开发商支付定金100万元。
毛女士说,12月初,经过再三交涉,开发商同意和她签合同,但要求签订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不退定金。
“我感到很吃惊,第一反应就是,被骗了。”毛女士说,她虽然没有仔细阅读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开发商签订协议前口口声声说该项目是别墅,并且自己亲自去建成的房子看过,的确是四层楼的别墅。“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套别墅为什么非要签3个合同?这不是变相说别墅由3套房子组成么?”
和毛女士情况类似,市民黎先生也被开发商要求“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
黎先生说,今年6月份看中盛景濠庭项目一处“别墅”,开发商承诺不限购,交定金可以优先选房。“我刚开始交了30万,开发商说钱不够,不能选房。我又交了70万,开发商却表示可以选房、签合同,但一定要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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