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36岁男子洪胜峰到友人家以轻蔑态度用手背碰触到友人妻子的胸部2次,友人大骂,多次找洪男理论未果,其妻愤而提告。台中市高分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处2月徒刑,折算易科罚金6万元(新台币,下同)。
去年4月底,洪男到友人家聊天,正好友人妻子下楼,洪男态度轻蔑先动手搭其肩膀,对方感到不舒服,并回应“不要这样动手动脚、脚来手来”,说完又立刻换位置,离洪男远一点。
洪男不理会,又跟过去靠近友人妻,用右手背拍她的胸部2下,其夫说:“你这样对吗?”洪男回称“这样有摸到吗?”之后就径行离开。
友人不甘妻子被“吃豆腐”,多次前往洪男家找他理论,还因而被控告无故侵入住宅,被依妨害自由罪判拘役30天,但他坚持要讨回公道。
洪胜峰辩称,没有单独去过友人住处,且去年4月底他都在忙着助选,不可能去友人家对他太太性骚扰。但有助选者作证,洪男中途也可能会离开一下,并不会一直待在竞选总部。
一审原认定洪胜峰碰友人妻胸部“数下”,判处4月徒刑。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依被害女证词,认定洪男用手背碰她胸部2下,不尊重他人身体自由与性自主决定权,为逞一己私欲,对被害人有性骚扰犯行,造成其身心伤害,因而判处2月徒刑,折算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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