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要重罚更要大幅降价
根据发改委的调查,两企业涉嫌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价格歧视、未能充分实现互联互通等。事实上,宽带垄断恐怕还不止这些,比如电信运营商与房产开发商签署协议,在宽带接入上形成“最后一公里垄断”的新闻,就比比皆是而且屡禁不止。
事实上,宽带是否垄断,最有说服力的还是服务水平与价格水平。根据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报告,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每秒一兆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到4倍——两相比较,差距有三十到四十倍,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价高质次”。 如果拿宽带价格跟国民收入水平相比,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则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如此高昂的宽带资费,显然不可能是充分市场竞争的结果,而只能是滥用垄断地位的铁证。
因此,电信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形成宽带垄断是毋庸置疑的。发改委能重视这个问题,并且准备开出最高数十亿元的罚单,是令人鼓舞的。但是,公众还是很担心,仅仅一张巨额罚单,是否足以改变电信巨头对宽带服务的垄断?如果不能,那么上网价格非但不会主动下降,甚至这张巨额罚单都有转嫁给消费者的可能。
因此,消费者更为期待的是,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能对被电信巨头垄断的宽带价格,进行公开透明的成本审核,继而大幅下降宽带资费标准,让消费者真正能从这次反垄断行动中受益。此外,对于中国宽带网速如此之慢,相关部门也应促使电信巨头在技术上多投资,在非技术问题上更要有强制要求。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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