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
罚数十亿也非巨额
这是条令人兴奋的消息。没错,一是对于饱受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网速接入费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至4倍之苦,二是基本上雷打不动,年年岁岁花相似般没有改观,听到反垄断调查或罚款的消息,尽管姗姗来迟,但何尝不是好事情?
说的也是,我所在的地方,电信部门只提供两种宽带套餐服务:一是每年交1198元,不送手机,每月返50元话费;二是每年交1508元,送手机,每月也是返50元话费。但你不用人家的手机只装宽带,不可以。很显然,这是先设个套,绑了消费者还说是为其服务。可没啥选择余地,不被绑都难,费用又高,心里老不爽。按说,通讯公司提供套餐服务,既拓宽业务又多了选择渠道,对公司、对消费者都是好事。但自由选择、自主消费也是常识性概念,“绑架”消费者就是强制消费了,明显牵涉违法。归根到底,都是垄断开出的恶之花。
垄断人人喊打,谁都希望选择余地宽,消费成本低,发改委动真格了,想当然是好事情。问题是,相当于垄断获得的高额收益,以中国电信一年大概收入500亿为例,仅仅只罚这方面的1%至10%,也就是说,罚5到50亿,即便是按最高限罚,也如同一个人口袋里有500元,丢失5元,抑或50元,也是不在乎的。重要的是,收入巨大,一个大集团被罚50亿的损失,远没有一个人丢失50元影响大。
说白了,罚数亿至数十亿元根本谈不上“巨额罚单”,确切地说,要么是隔靴搔痒,要么是罚酒三杯,教训还不够深刻,很难说会吸取,更别指望引以为戒了。所以,对于雷打不动的垄断而言,一方面要动真格整治,一方面还应该苛以重罚,即便罚其个倾家荡产也无可厚非。
张亚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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