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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反响不一 不改难破困局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10 09:0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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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了,我们以后可有希望了!”电话那头一位个险营销员兴高采烈地对记者表示。这无论对营销员还是个险渠道都是一个非常大利好。

  针对以上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也曾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从保险营销员的根本权益出发,呼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保险营销员不合理税收和社保缺失的问题,更好地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马明哲在提案中指出,根据我国目前相关税务法规和条例,保险营销员作为非企业雇员,视同其他行业的个人和法人销售代理商,对营销员的佣金同时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和个人所得税。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不仅与保险公司缴纳的营业税重复,而且,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实际为其个人提供劳动服务所得,征收营业税不尽合理,也不符合大多数的国际惯例,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算是给大部分保险营销员松了绑,然而,近期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并不能立刻缓解保险公司的增员难问题。

  ——险企管理层表示,营销员收入相对减少,是个险渠道人才流失主因。

  “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普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险营销员的收入相对减少,市场竞争加大。”某寿险公司管理层人员对记者表示。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日前举行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21.7%。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320元。广州市最低工资前年为860元/月,去年提高至1100元/月,今年再次涨至1300元/月。

  在这种情况下,入行三个月以内的大部分营销员月收入都低于各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营销员收入的市场竞争力大大下降。

  “公众的保险意识尚待提高,个险营销的职业难度大;个险营销职业需要业务人员深刻认识保险理念、全面掌握家庭财务规划方法、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职业要求高;从业门坎低,保险公司招揽大批人员而缺失有效选择;保险公司在持续有效培训方面力度不足,业务人员未获得有力的职业支持。”对于个险营销员大量流失的原因,百年人寿这样认为。

  ——营销员说,近年看到大量人才流到其他行业。

  “从行业内人员流动来看,主要是业绩不太好的营销员流动性大一些,业绩好的反而相对稳定,一般新公司筹备期待遇各方面都比较优厚,会吸引其他公司营销员加盟,并且,在同一家公司到一定程度晋升是非常困难的,但如果你跳到一家新的公司晋升一级就非常容易,你想做总监,也许在原来的公司很难实现,但到新的单位一去就能满足这个要求。”进入保险行业近10年时间的韩女士对记者表示。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险营销员没有固定收入,并且在时间上可以精力上投入都特别大,收获却不是很多。相比于投入来说,回报少得可怜,如果自己做事业,付出这么多的话,收获可能是非常丰厚的,但自己做风险更大一些。”

【 作者:孟欣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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