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制定出台电动车管理规定
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规定,将对我市交通秩序进行整治,集中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禁止在市区主干道、重点区域次干道停放机动车。
加强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和暂扣。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沿街单位职工占道停放自行车的管理,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两侧无自行车乱停乱放和占用道路停放。
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垃圾车、水泥罐车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飙车等严重突出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绕岗、闯岗、逃岗、闯禁行和阻挠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采取巡逻控制和定点严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清障车拖移等手段,全面开展执法管理。
还将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包括交通信号控制、交通信息采集、交通诱导、车辆智能监测记录(卡口)、交通规划信号配时。加强标志标线管理,对全市道路标志标线、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纠正设置不合理、显示不清晰等问题。并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二期新建项目,扩大一期智能交通六大系统的管控范围,实现省行政区、市行政区、省行政新址3个区域及市区主、次干道内的信号协调控制、视频监控、信息采集、交通诱导全覆盖。
另外,制定出台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对主要交通路口进行排查,影响路口道路通行的线杆和树木进行拆除和迁移,对遮挡信号灯、标志标线、交通信息诱导显示屏的树木定期修剪。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