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清华同方、诺亚舟和创维的产品均出现在不合格产品名单之中。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52家企业生产的52种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产品。
抽查依据《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GB/T18220-2000、《电子图书阅读器通用规范》GB/T18787-2002、《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2008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产品的外观和结构、字符集、汉字字型、接口、电源适应性、接触电流、抗电强度、贮存运输温度下限、工作温度下降、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静电放电、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浪涌(冲击)、工频磁场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辐射骚扰、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汉字字型、静电放电项目。其中,由国家中文信息处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机构承检的深圳市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福永分公司的清华同方早教笔因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项目、创新诺亚舟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电子厂的诺亚舟电子词典(学习机)因静电放电项目、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Skyworth创维移动互联网设备(平板电脑)因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 (记者 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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