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自行发债确定了20个承销团成员名单,其中七成都是银行,其余为券商。根据评审结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中标成为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中标成为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记者田欣 通讯员岳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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