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供水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
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通过东、中、西三条线路引水北上,与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江河联系,将构成“四横三纵”的水网格局,从而实现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目标。在节水、挖潜的基础上,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总调水规模达448亿立方米,相当于给北方地区新开辟了一条黄河,供水面积达145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陆地面积的15%,直接惠及人口达5亿以上,润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为44座大中城市解决缺水之忧和择水之苦。
仅东、中线一期工程直接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就有253个,直接受益人口达1.1亿人,可望彻底改变华北地区700多万人长期饮用高氟水、苦咸水和其他含有害物质的地下水的状况,改善黄淮海平原地区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促进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为黄河下游地区补充水量,为提高西北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创造了条件。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后,可增加防洪库容33亿立方米,与非工程措施和中下游防洪工程相配合,可使汉江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由目前的2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消除70余万人的洪水威胁。
为地区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支持
南水北调工程能促进潜在生产能力形成现实的经济增长。华北地区是我国比较发达的地区,区内蕴藏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还有铁矿、有色金属、石膏等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但由于水资源的短缺,目前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组合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增加华北地区水资源供给,有利于华北地区发挥潜在优势。
同时,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可以缓解受水区水资源供需紧张局面,逐步消除影响北方经济发展的“瓶颈”,极大地提高北方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推动北方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将通过填补城市供水缺口,可以减少“挤占”甚至返还部分农业、农村、农民用水,对城市、农村用水进行合理分配,从而促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这些地区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并且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为保障粮食安全、改善生产生活创造条件
南水北调工程是洪水资源化的示范工程,也是粮食安全的保障性工程。南水北调工程通过在沿线各地建设调蓄水库和利用自然湖泊,可较大地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尤其是通过适时调引长江流域的洪水,入注沿线调蓄水库,不仅可以减轻水源区防洪压力,而且为北方地区农业灌溉、回补地下水等提供水资源保证,有效缓解受水区的地下水超采局面。工程实施后,每年可间接增加生态和农业用水60亿立方米,使北方地区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逐步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并进一步提高北方粮食产区生产能力,挖掘粮食增产潜力,促进粮食供需平衡。在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候增多条件下,增加国家抗风险能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南水北调工程还有利于拉动内需和扩大就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数据表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将直接拉动沿线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仅东线、中线一期工程,每年可增加约18万个就业机会。在工程建成后的运行期,随着广大受水区水资源条件的改善,企业生产结构和规模也会随之变化,一些新兴产业将得到迅速发展,扩大就业的机会将进一步增多。
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期间,不仅考虑了工程对调水区、受水区的影响,也考虑了工程输水沿线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编制了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将东线治污和中线水源地保护纳入总体可研报告统筹安排,有关投资纳入工程总投资,为治污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创造了条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确定的地表水Ⅲ类标准,既为水污染治理指明了方向,也有利于缓解沿线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促进江苏、山东两省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严格排污标准、改进生产技术等综合措施,强化水污染防治,促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中线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生态补偿和治污防污措施,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受水区通过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大污水处理力度,保证生态环境用水,促使受水区群众提高水意识,自觉养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习惯。工程通水后,还可遏制地下水位的下降,对地面沉陷等环境地质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作用,显著缓解北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王浩)
王浩介绍
王浩 男,1953年8月生于北京,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工,博导,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78年1月—1985年6月在清华大学水利系农田水利专业学习,先后获学士和硕士学位,1987-1989年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系统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1985年起进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从事科研工作至今,1994年被水利部破格晋升为教授级高工,2001年任水资源所所长,200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兼任全球水伙伴(中国)副主席、创新方法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副理事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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