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先尝减税“甜头” 选择性扶持助推转型
除了融资,赋税也是中小企业生存倍感重负之处,减免税费成为中小企业冲出困境的迫切期望。
“去年公司利润1.65亿元,缴纳税款1.58亿元,1元钱的利润就要交5毛钱的税。”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华给记者一笔笔数着所要缴纳的税目:17%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5%的营业税、5%至7%的城市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正式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会长助理常务副秘书长易中舸认为,这次政策主要对全国3000万家个体工商户作用明显。“而且,这些微型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对中小企业有间接影响,利于降低中型微利企业运营成本。”
此外,财政部日前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要靠国家的政策扶持,但是财税政策应该有选择性的扶持,政策应该有所倾斜,重点减轻高新企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税负,而对于‘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开发过度)’企业则不应扶持。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也要靠自身的努力加快转型,提高自身竞争力。”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