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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铃木:“霸王行规”逼车主报警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03 14:31:00   来源:哈尔滨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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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S店说法 >>>

  处理方式没有任何不妥当

  日前,哈尔滨龙汇4S店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我们按照厂家的要求做,没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

  在记者问到为什么一保和二保会允许刘女士在其他地方进行,并且4S店还主动配合将保养用品邮寄到鸡西的时候,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叫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刘女士的汽车虽然是减振器出了毛病,但是并不排除是保养过程中操作不当连带了相关的零件。如果是在4S店做保养,这里的工程师也许会及时发现并处理这种情况,不会让问题发生。他对刘女士自费修理减振器表示无能为力。

  各方意见 >>>

  4S店用行规来规避责任

  据业内人士介绍,汽车保养是4S店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除了一些价格低且保有量大的车如捷达和桑塔纳等在免费首保之后很少再回4S店保养之外,目前也有很多购买较新车型的消费者也不愿回4S店做保养。配件价格高是一方面,工时费高也是4S店流失保养客户的主要原因,一般4S店常规保养的价格比外面要高100至200元。

  目前汽车保修期限有2年4万公里、3年6万公里和5年10万公里三种,不同品牌的汽车保修期有所不同。如果以最短的2年4万公里计算,在保修期内,除了免费首保之外,消费者至少要做7次保养(包括1至2次大保养),在4S店做保养要多花1500元以上。而4S店通常会以杜绝假冒伪劣配件为由,不让消费者选择其他地方保养,并且以不在4S店保养就是脱保、等于车主自动放弃保修的权利作为行规,用其来规避自己应该负的责任。

  法律界的人士表示,虽然厂家的说法有自己的道理,但仅以在外保养为由,便取消消费者车辆的保修这一做法并不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同。消费者买了车,厂家和经销商就有提供保修的义务,所以厂商的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它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增加了消费者的义务,这种规定属于强行销售。

  对于经销商所言,杜绝假配件给车辆带来危害一说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能对车辆造成不良影响只是一种假设,这种假设不应该成为变相强制消费者到4S店做保养的条件。消费者有权选择就近、方便的维修场所为车辆进行保养。

【 作者:吕思言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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