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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频现 监管缺失致商家“以身试险”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03 09:30:00   来源: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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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观点:

  监管缺失致商家“以身试险”

  食品安全问题为何频发?清远百姓对此各有看法。其中最为普遍的观点就是,问题的产生源于监管的缺失和商家的不自律。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过高,纵容了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

  “同行的竞争太大,安全性高的原材料(数量)没有那么多或成本太高。商家为了生存可能会铤而走险,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在清远某媒体工作的李小姐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也不会在中国止步,且当下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呈现出泛滥的迹象。究其原因,既与中国特殊的国情、民情有关,也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关。“现在社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人们开始以金钱多少衡量一个人的成功程度。这就造成了部分商家唯利是图,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品牌和安全效益。”李小姐还指出,商家良心和责任心的缺失是造成目前食品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商家不会考虑劣质食品卖出后,会对食用者和社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他们不会换位思考,如果自己吃了这些劣质食品会怎么样?”

  在认可李小姐观点的同时,市民陈先生还指出,问题食品泛滥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存在“无人管、多头管、无法管、管不到”的现象。具体而言,农业部门只能从源头对农产品的质量把关,工商部门只管生产经营资格、商务部门(地方即工商部门)只管流通环节、质监部门只负责食品生产中出现的质量标准问题。“没有一个部门是专职的负责机构。出了问题既难判断原因,也难追究责任。”陈先生认为,在这种大家都管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都不管”或者“管不了”的情况,给不良商家留下可以钻的空子。

  在监管方面,有市民还提出了另一个观点,即异地生产和监管给食品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商在哪个地方就受到哪个地方的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监管。考虑到生产商能为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政府部门在监管时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忽视安全监管,不去认真检查或者即使检查出问题也手下留情、放松一马。这样一来,就很容易产生安全问题。”还有市民指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也与社会贫富悬殊加大有关。这些市民认为,现在很多人功利心大增,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道德沦陷,将其他人的安全置于不顾。

  “在中国违法的成本太低,但维权的成本太高,无意中助长了商家的违法行为。”阳山市民陈先生指出,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如果没有对消费者人身造成损害时,商家只需给予一至十倍不等的经济赔偿即可。实际上,单个食品的价格并不高,赔偿额也只有几元到几百元不等。“如果商家一分不陪,很多消费者也没有办法。”

  随机调查:

  食品维权,费时费力太麻烦

  中华民族素以文明和礼仪之邦著称,国人处事亦讲求“情”、“理”、“信”。然而,在面对食品问题时,这些都成了“浮云”。在一轮轮的协商、求证中,消费者常会败下阵来,不可避免地成为“最后的受伤者”。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十位清远市民几乎有九位认为消费维权是一件十分遥远、可想但不可做的事情。

  “消费维权,你觉得可能吗?即使维到权了又怎么样,还不是几十块钱把你打发了。”说起维权,一位市民毫不客气地表达了这一观点。他认为,维权行为多半徒劳,与其浪费精力去维权,不如现实点,提高警惕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现在食品问题那么多,有几个维到权了。”

  “遇到食品问题一般人都会自认倒霉。因为就算找相关部门,也会发生踢皮球的事。一般人也没那么大的功夫去跟他们耗。”在阳山某农场工作的一位女士介绍说,由于住在乡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但她认为,即使遇到了此类问题也不会去维权。“我最多告诉朋友以后不要去那家店消费,或者不买那个品牌。”在阳山某机关单位工作的陈先生也同样表示,虽然曾遇到过相关的消费问题,但从未维过权。因为压根不知道怎么维权,也不知道跟谁维。记者几位同事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大同小异,认为维权太麻烦,更不知道怎么维权。

  “维权真的很麻烦,而且很多时候,也维不到什么。”一位热心市民以自己的实际经历奉劝记者不要去维权。“我们家一直用瓶装液化气,但清远很多不良商家将水兑到液化气中,蒙骗消费者。为了此事,我跟那些卖煤气的理论,但他们说我没有证据,还气势汹汹地想要打我。我向朋友咨询后拨打12315投诉,并多次到工商局当面反映,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现在依然会遇到一些以次充好的煤气。”在这位女士看来,煤气问题都不能得到解决,更不用说食品问题了。“煤气有质量问题,煤气罐可以作证,但食品出了问题能拿什么作证呢?”

  实际上,记者亦曾多次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尝试过维权,但最终也不了了之。今年10月14日,记者在清远某超市花14元购买了一包速冻馒头。食用过程中发现40个馒头中4个有线头。随后,记者跟超市、生产商讨说法。初时,各方说法强硬,认为线头并不是问题,没有对身体造成实质性伤害,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给予1-10倍经济赔偿。记者认为,馒头内有线头本也可以原谅,但是40个馒头里面4个有问题,而且部分线头非常明显的裸露在外,让人无法理解和接受。因此,记者拒绝接受经济赔偿,要求商家给一个合理的说法。后来,在记者的强硬坚持下,生产商给予书面解释并诚挚致歉。但超市某经理仍以“线头属生产商的问题,超市每日销售多件商品,出现问题实属正常”等为由拒绝道歉,并称如果不满意赔偿可以去找工商部门。

  在此过程中,记者亦拨打了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反映问题,但相关工作人员称,该问题纯属个例,建议和商家私下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就必须到消费者委员会填写相关的“申诉”表格,等待调解。随后,记者按照要求前往清远市工商局进行登记。登记之前,一名工作人员仍明确建议记者与商家和解。在记者坚持之下,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与超市联系对该问题进行调解。他指出,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只能走司法途径,但这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费时费事,而且证据难以保存。

【 作者:蒋妍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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