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酒楼欠其公司业务款项为由,竟用失效支票为其个人婚宴“埋单”,终因构成票据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28岁,本市人,曾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后被注销,案发时在某婚庆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2010年10月,张某准备在一家与公司素有业务往来的酒楼举办自己的婚礼,付款时,张某想起该酒楼还欠其所在公司四万余元业务款项,便头脑一热,意图以婚宴款折抵,拿出一张其被注销公司的支票交给酒楼。其后,酒楼工作人员前往银行转账时发现支票有问题,当即报警。事后,张某越想越觉得不安,于2011年3月16日将婚宴款全部归还,并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日前,河东检察院以票据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记者王学军 通讯员刘钰 陶然)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