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三▶▶
温泉企业的规范化要靠监管
主持人:我们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人没有关注过温泉公共卫生问题,部分人甚至从没关注过,不少人都觉得温泉是养生的、是安全的。但是实际上,如果微量元素过量,或者是他人的不卫生行为,都会产生公共卫生隐患,应该如何规范温泉企业的行为和不讲卫生的浸泡者的行为?而一个健康的人去泡温泉的时候,应该如何防范自己不受到感染?
李进茂:企业的规范化要靠监管。目前,广东在监管调控职能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体现在确保员工内部健康和温泉水卫生状况两大方面。温泉企业每年都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收集体检证明,以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卫生局和检疫局也联合起来,对企业提供的温泉进行水质检测,其指标是固定的,针对细菌数量和微量元素等温泉含有物质进行抽查把关。
张伟强:这里要分开来谈。对于温泉企业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标准或规范”来约束其行为。如果国家暂时没有相应标准,那么像广东这样的温泉大省,理应率先制定地方标准,用于规范温泉企业的行为,保证游客泡温泉的“安全、舒适、健康”;对于游客个体而言,应该发挥媒体、教育系统的作用,用“道德”来约束其泡温泉的不良习惯和行为,必须先从“预防”措施开始,从源头“公共道德”开始,树立“洁身自好”的品行观、价值观。从自身做起就是爱护自己、爱护家人、爱护大众!
赖维:温泉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勤换温泉水、做好温泉池和周围地面台阶的消毒卫生工作,最好可以加强温泉顾客入内的健康管理规范。毕竟温泉是公共场所,还是可以作为公众要求去实施推广。
观点四▶▶
尽快出台温泉卫生安全标准
主持人:广东温泉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广东在早几年已经出台了温泉标准,但是标准更多是硬件和服务上的要求,而对卫生安全方面的要求不够细致,也没有相关的处罚机制,要确保温泉的水安全,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以防患于未然?
李进茂:事实上,在国家层面上,我国旅游局、旅游协会以及温泉相关协会已经合作编写了《温泉旅游服务规范》,在全国进行初步推广,各省市也针对本地情况进行了调整更新。所以,在法律法规方面,温泉水质并不是无法可依的。诚然,《规范》作为一项行业标准,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能对违规企业进行法律制裁。但是,负责监管的旅游协会、检疫局、质监局等机构可以依据《规范》对温泉企业进行检测监督,对收到的温泉投诉案件进行审理调查,并依据《规范》对涉案企业进行批评或者勒令整改。
赖维:从医学预防的角度上看,水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需要整个行业的规范标准来维护。其次,当前缺乏足够的科学研究调查和证明。在无数据无理论可依托的前提下,温泉业界是很难作出合适的判断和反应。鉴于这个情况,在省内一些温泉进行试点观察,统计人数,分析立论,得出这样的科学理论数据对医学预防、业界管理、消费者心理三者都有重要借鉴作用。
张伟强:温泉水的安全问题,关键在于制定严格的温泉水标准。目前,国家有关于游泳池的水卫生标准,但是针对室外型温泉水、室内型温泉水或SPA的卫生标准、规范尚未出台,这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例如,中欧、北欧许多国家对室内温泉水水质、室内空气都有明确的卫生标准要求。一旦不达标,将要面临严厉的惩罚。一句话,要防患于未然,必须制度先行、标准先行,只有这样,管理才能真正到位。
本期嘉宾
广东省旅游协会副会长 李进茂
广东商学院教授 张伟强
广东省医学会皮肤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主任 赖维
文/记者蔡华锋 实习生罗瑞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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