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母亲一口拒绝向自己提供留学日本所需的学费、生活费,刚下飞机的24岁男青年汪佳晶从背包中拿出尖刀捅向母亲,就此在上海浦东机场上演了一场令人震惊的刺母血案。
10月31日9点30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浦东机场“留学生刺母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汪佳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这一案件从发生至今一直为公众广泛关注,而汪佳晶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一个“自知力无”的名词,在被其辩护律师引用做无罪辩护的理由后,更是掀起了广泛的讨论。究竟何为“自知力无”?这与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否相关?《法制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探访。
留学生刀捅亲生母
今年3月31日,在日本留学近5年的汪佳晶从日本东京乘坐飞机回到上海浦东。登机前,汪佳晶曾致电母亲急需生活费,表示自己“没钱了,都要饿死了”,在遭到母亲拒绝后,汪佳晶愤然搭机回国。
当晚8点30分,汪佳晶抵达上海浦东机场,拿好托运行李后,他在候机楼见到了母亲。汪佳晶事后承认,当时他问母亲的第一句话就是“钱到底有没有,给不给我”,然后双方发生争执,汪母明确表示已没有财力再供其继续求学,汪佳晶随即走向出口处,汪母紧随其后。
当听到身后的母亲唠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时,深受刺激的汪佳晶从随身的托运行李包内拿出两把尖刀,对母亲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毫无防备的汪母受伤后最终倒地,汪佳晶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汪母的胃、肝等多处内脏破裂,一度生命垂危。经法医学鉴定,其伤势构成重伤。
“我脑子一片空白。”到案后,汪佳晶曾这样描述自己袭击母亲时的情形。
2011年6月,经司法鉴定,汪佳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8月1日,公安机关以汪佳晶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9月14日,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10月20日9点30分,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刺母案”在浦东新区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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