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中缅替代发展合作部长级会议今日在缅甸掸邦木姐县召开。中缅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罂粟替代种植的合作,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缅罂粟替代种植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与缅甸内政部副部长觉山敏分别率团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回顾了自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2007年中缅两国政府签署替代种植行动方案以来两国替代发展合作情况及成效,交流了对当前缅北地区罂粟种植的看法,探讨了替代发展合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就进一步推进中缅替代发展合作深入的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签署了《中缅替代发展合作部长级会议纪要》。此外,双方还就落实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进行了研究。
会议认为,开展替代种植是遏制缅北罂粟种植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解决本地区毒品问题、防止两国人民受到鸦片类毒品侵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两国务实合作,采用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到缅北开展替代种植工作,减少烟农对罂粟种植的依赖,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缅北罂粟种植降到历史较低水平,为本地区乃至世界范围的禁毒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罂粟替代种植的合作,建立完善联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替代种植规划制定和考察评估活动,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缅罂粟替代种植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缅北替代种植渐成规模,中方在缅替代企业100多家,投资10亿多元,替代作物涵盖橡胶、玉米、甘蔗和热带水果等40个品种,累计替代种植面积200多万亩,缅北受益人群超过13万人,项目还带动改善了当地的道路、桥梁、房屋、饮水、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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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云南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尝试在缅北地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工作,帮助当地烟农逐渐摆脱对罂粟种植的依赖,取得了明显效果。1998年,中国时任国务委员罗干在出席第52届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郑重向世界宣布将替代发展作为中国开展禁毒国际合作的三大主张之一。2001年、2006年中缅两国政府分别签署了包含替代发展合作内容的《加强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禁止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合作协议》;2007年,双方依据该协议,又签署了《中缅替代种植的行动方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资金、信贷、免税、人员和货物出入境便利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在中缅两国政府商定的区域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并将替代种植内容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经过中缅双方的合作努力,替代项目渐成规模,罂粟禁种成效明显。截至目前,缅北中方替代种植企业已经达到100多家,共投资10多亿元,累计种植各类农林作物面积200多万亩,涉及水稻、玉米、香蕉、橡胶、甘蔗等40多个品种,缅北受益人群超过13万人,当地人均年收入从过去的500元增加到目前的2000元人民币左右,有的还更高。项目还带动改善了当地的道路、桥梁、房屋、饮水工程、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2008年,中国还两次向缅北禁种罂粟的烟农捐赠了2万吨大米。
在执法打击、替代种植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2007年缅北罂粟种植面积降至1.86万公顷(27.9万亩)的历史最低点,掸邦第一、二、四特区最近几年持续保持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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