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化解民间借贷危机 重在打破金融垄断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01 10:55:00   来源: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金融管制下国有资本对银行体系的垄断催生了游走于官方体系之外的民间金融市场,而长期以来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正是民间借贷畸形发展,甚至向高利贷转化的深层次诱因。

  近期,民间借贷狂潮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借入高利贷的企业老板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跳楼”的事件频见报端。可以说,金融管制下国有资本对银行体系的垄断催生了游走于官方体系之外的民间金融市场,而长期以来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正是民间借贷畸形发展,甚至向高利贷转化的深层次诱因。

  长期以来,国有资本主导下的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垄断了资金来源,在信贷投放上偏向于地方政府和国企等国有资本,而对民营企业,特别是数量众多、资质水平参差不齐、风险特征各异的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加之我国尚未实现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一旦银根收紧,中小民营企业往往成为银行惜贷的首要对象。

  经营环境艰难导致产业空心化

  同样由于利率管制,央行制定的基准利率通常会落后于市场环境变化,不能反映真实的资金价格水平。一方面,商业银行长期坐享3%的利差收益,国有企业在低融资成本的支持下高速发展。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却在民间金融市场接受动荡不居且经常高悬的市场化利率洗礼,利润微薄,生存不易。艰难的经营环境容易使民营企业主产生无利可图的隐退之心,从而造成资金从实体经济流向其他高回报投资领域的产业空心化现象。近年来温州资本转战于全国楼市、山西煤矿、新疆棉场正是这种现象的突出表现,只不过在此次民间借贷狂潮中,资金追逐的目标由“炒矿”、“炒楼”转为“炒钱”。

  在非市场化的利率环境中,却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化行为。以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P2P等为主的非银行信贷实体,在数量上为实体经济提供大量融资;在价格上体现着市场化的利率。如今,这种非银行信贷实体在民间金融市场大行其道似乎有倒逼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势。而受利率管制保护的银行体系,也存在着绕开利率限制和金融监管的冲动。理财产品、银信合作、委托贷款等非传统存贷业务就是商业银行在非市场化利率下市场化行为的一面。在此次的民间借贷潮中,就存在银行以委托贷款等方式为民间借贷提供间接融资的行为。

  此次民间借贷出现危机,也是2010年货币政策转向从紧以来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从紧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体系流动性空前紧张,银行惜贷现象明显。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加息步伐缓慢,大量的居民储蓄存款仍饱受负利率的侵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楼市投资风险日益趋高,而股指低迷市场信心有待重振,大量的资金迫切渴望新的投资渠道。于是,供需两方绕开银行系统,投入民间借贷领域各取所需,民间借贷之潮也就蔚然成风。

  民间借贷要从“旁门”转入“正门”

  目前,民间借贷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参与者众多和利息畸高两方面。个人和家庭的储蓄存款,企业的自由现金,甚至银行的个人贷款和企业委托贷款纷纷投身其中。不仅如此,在资金最终供需者之间,还活跃着众多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P2P等非银行信贷实体。而民间借贷的年息平均在官定利率的四倍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而多数企业很难用如此价高的资金支持正常的投资生产,大多转向了投机,进一步加剧了民间借贷的风险。

  要化解民间借贷的风险,整顿、打击、取缔都已被历史证明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因此,将民间借贷阳光化、合法化、规范化的疏导举措已成为监管者的共识。

  我们看到,温总理在温州调研后,当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稳定民间借贷市场的有益举措。但这些短期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间金融在金融抑制的高墙外畸形发展的问题。要想彻底化解民间借贷危机,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根本路径仍在于深化市场改革,打破金融垄断。长期内要放松金融管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企业甚至政府发债融资机制;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让利率充分反映市场资金供需力量对比的真实价格。当然,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真正将“旁门”的民间金融市场纳入合法规范的“正门”之中,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回归实体经济,还需要中央在更高的层面上拿出更大的魄力和决心。

  ◇郭田勇、 曾阳阳

  (作者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

【 作者:何敏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